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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4-07-17 23:4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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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  

准确、及时。管理全市经济社会宏观数据库。  

2、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实施  

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  

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  

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  

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  

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  

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  

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  

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  

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  

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  

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  

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  

进行统计预测、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  

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  

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地方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会  

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并管理统计  

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提  

供的统计经费。  

11、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收集、整理有关  

产业发展数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我局完成工作如下:  

1、精准发力,稳步推进统计各项改革任务  

深入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深化统计管  

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大统计改革文件、规定的落实,着力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上下功夫,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积极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完成隆阳2016年、2017年土地资源资产、林木资源资产、水资源资产、矿产资源资产等四大实物量账户试编,并总结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积累了经验,打牢了基础。推进重点及其他领域统计改革任务。按照国家统计局修订的统计单位划分办法以及新“四上”企业统计起点标准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起点标准,落实好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工作。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适时有序推进工业、能源、R&D经费、农业、商贸、服务业、人口、中小企业调查等领域统计改革。  

2、着眼大局,全力服务高质量跨越发展  

一是开展“统计工作提质年”活动。制定《保山市统计局“统计工作提质年”活动实施方案》(保统发〔2019〕8号),围绕“以全面提升个人政治业务素质推动工作提质、以提升效率推动工作提质、以提升沟通协调能力推动工作提质、以提升部门统计质量推动工作提质、以提升基础统计推动工作提质、以提升统计研判能力推动工作提质”6个方面,切实增强统计工作能力。二是按时提供市政府,市发改委召开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分析会议所需的各种材料,对月度、季度统计基础支撑指标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整理,按《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2019 年经济运行重点指标监测问效制度的通知》要求按时发布问效结果。三是围绕重点领域服好务。持续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重要指标的动态监测,及时反映经济运行中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建议全年撰写重要统计信息专报21期,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12期。四是着力发挥数据服务职能。按照“主动作为、依法监测、提早预测、及时预警”要求,紧扣保山跨越发展定位,紧盯预期目标,围绕各行业季度、年度发展目标,编发了《2018年保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编辑出版了《2019年保山经济作手册》、《2019年保山统计年鉴》,向各级、各部门提供及时、完整的统计数据。定期编发月度、季度统计数据信息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各行业主要部门,并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新闻网、保山日报向社会公布,为社会公众查询各项指标、数据提供权威资料。  

3、惩防并举,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守入口。严格执行入规企业申报条件、要求和流程。认真做好2018年年度入库申报工作及2019年月度入库申报,联合税务、商务局等部门对2019年年度拟入库企业进行实地调研,严格把关,确保入库企业申报资料齐全完整。1—12月投资项目入库成功的543个、建筑业企业入库成功37家、限额以上批零住餐法人单位入库43户,产业个体户25户。二是强监测。数据上报期间,密切关注企业上报情况,做到发生异动即审、即改、即验,确保数据质量。一年来,查询核实限额以上批零住餐统计数据250多条,建筑业200多条,房地产开发250多条,投资1400多条,力争将不实统计数据消灭在源头,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奠定了基础。三是抓执法。制定下发《2019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对年度统计执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印发了《保山市统计局关于转发的通知》(保统发〔2019〕4号),制定了《保山市统计局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2019各县(市、区)共抽查检查对象68户,市统计局抽取61户检查对象,目前抽查工作已经全面结束。  

4、紧跟步伐,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  

根据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安排部署,市统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专项整治。一是在组织学习方面。2019年在干部职工会议学习《意见》、《办法》、《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批示指示精神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次并由分管法规工作的领导、统计制度法规科科长作交流发言。在全市统计工作会议上学习《办法》1次。召开局务会1次对全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检自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上再次学习了《意见》、《办法》、《规定》,并要求全市统计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统计批示指示精神上来,着力提升全市统计数据质量。二是结合中央和省委要求开展的十个专项整治问题,及时向分管市政府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经报请市纪委监委同意后,向各县(市、区)统计局和市政府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印发了《保山市统计局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保统发〔2019〕19号)。同时,在认真对照检查国家、省任务清单的同时,着力核查“四上”企业的真实性和统计台账的规范性、完整性。三是结合相关要求,对全市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检自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省局服务千企行动和市局统计工作提质年活动,深入企业进行抽查。四是对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行政学院问题进行立即整改。经过申请已由保山市干部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全市干部培训内容。五县(市、区)均已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培训。  

5、统筹兼顾,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一是稳步推进,扎实开展登记工作。全市共上报一套表单位791家;非一套表单位23246家;抽样个体经营户9870户。二是加强审核,认真开展数据检查工作。三是积极配合国家抽查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有关工作。通过普查,摸清了我市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省局反馈保山经普核算生产总值为850.34亿元,比2018年快报数738.14亿元增加112.2亿元,与总量排保山前一位的文山州的差距由年报数的121亿元缩小到经普核算数的105亿元,差距缩小16亿元。隆阳区被评为“全国先进集体”、腾冲市被评为“先进个人”1人。  

6、提高站位,用心用力抓实精准扶贫工作  

一是多次组织到挂钩村开展“自强诚信感恩”、“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精准扶贫助学扶智”活动。二是组织局党组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4次,听取工作队员和分管领导汇报工作4次。三是捐赠价值0.48万元各类书籍800多册,协调资金30万元对挂钩村进行走访慰问、购买防贫救助保险、种植烤烟和抗旱、人居环境整治等,协调1万元资助新华社区4名贫困大学生上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统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机构改革致人员超编。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统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6240666.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02866.82元,占总收入的99.3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7800.00元,占总收入的0.61%。与上年对比增加230045.22元,增长3.83%,主要是因为:  

(1).基本支出增301826.66元,工资福利支出增434801.51元,主要是因为工资增加,其中:基本工资增加122839.00元,津贴补贴增加27948.00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62393.24元,主要是因为专项统计业务费减少240000.00元。  

(2).项目支出减71781.44元,主要是因为规模以下工业调查经费支出减少71781.4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统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6203568.43元。其中:基本支出5375349.87元,占总支出的86.65%;项目支出828218.56元,占总支出的13.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92946.83元,增长3.21%,主要是因为:  

(1).基本支出增264728.27元,工资福利支出增434801.51元,主要是因为工资增加,其中:基本工资增加122839.00元,津贴补贴增加27948.00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62393.24元,主要是因为专项统计业务费减少240000.00元。  

(2).项目支出减71781.44元,主要是因为规模以下工业调查经费支出减少71781.4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75349.87元。与上年对比增264728.27元,增5.18%,主要是因为工资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434801.51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122839.00元,津贴补贴增加27948.00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62393.24元,主要是因为减少专项统计业务费240000.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8218.5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1781.44元,下降7.98%,主要是因为规模以下工业调查经费支出减少71781.4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统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02866.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对比增加192245.22.83元,增长3.20%,主要是因为:  

(1).基本支出增264728.27元,工资福利支出增434801.51元,主要是因为工资增加,其中:基本工资增加122839.00元,津贴补贴增加27948.00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62393.24元,主要是因为减少专项统计业务费240000.00元。  

(2).项目支出减71781.44元,主要是因为规模以下工业调查经费支出减少71781.4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13111.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2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94399.25元,水费9095.40元,电费14614.20元,邮电费13334.42元,差旅费296255.50元,维护费252233.37元,会议费8499.00元,培训费22685.00元,公务接待费10804.00元,劳务费147354.24元,工会经费86855.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63922.19元,其他交通费用31494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5024.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6512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4000.87,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322667.00元及职业年金支出161333.87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043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1%。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152178.00元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52178.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补贴支出21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统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4726.19元,完成预算的41.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3922.19元,完成预算的7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804.00元,完成预算的12.0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公务出国费都比去年下降。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3150.81元,下降36.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63028.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3956.19元,增长59.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79.00元,下降27.4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因为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公务出国费都比去年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922.19元,占85.55%;公务接待费支出10804.00元,占14.45%。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922.1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3922.1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经济普查下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40000.00元、维修费11643.00元、过路过桥费5200.00元、保险费5679.19元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80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80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21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经济普查云南省统计局检查工作等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统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6293.7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8434.85元,下降20.6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基本支出的专项统计业务费240000.00元。其中:行政单位1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6293.7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8434.85元,下降20.6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基本支出的专项统计业务费240000.00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统计局资产总额923638.91元,其中,流动资产37098.39元,固定资产886540.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8526.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4265.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18606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23638.91       

37098.39       

886540.52       

348611        

126203       

       

411726.5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1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1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12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1.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15号令)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在逢3和8的年份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市县两级其工作跨度为2018-2020年。       经济普查目的是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普查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一)采矿业;(二)制造业;(三)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四)建筑业;(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六)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七)批发和零售业;八)住宿和餐饮业;(九)金融业;(十)房地产业;(十一)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二)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十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十四)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十五)教育;(十六)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十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十八)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18个门类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拟定评价计划。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评价组根据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评价,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6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23182.35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级财政核拨项目资金523182.35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根据各部门的职能、任务和发展目标,,以项目为依据编制,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推进,完成了预算目标,支出效益明显。严格按照财政资金各管理办法管理使用项目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普查清查共生成了单位清查底册数31810户,清查后上报单位27416户:单产业法人20849户,多产业法人所属产业活动单位6567户;个体户121904户,其中:有证66290户,无证55614户。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单位23012户。省市普查人员分赴五县区进行数据质量抽查,每一阶段召开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培训会,普查数据达到要求。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过经济普查,全面掌握我市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保山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50亿元,较2018年快报738亿元提高112亿元;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67万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长141.4%;从业人员29.62万人,增长10.8 %;产业活动单位2.29万个,增长97.7%;个体经营户12.11万个,增长32.7%。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经普质量控制要求,我们组织专业人员对乡镇的普查区进行了抽查。经过全面核查,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无漏报和界定错误情况,漏报率和错误率为0,个体经营户漏报率和错误率为0,清查数据质量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省统对普查数据录入质量进行指导及抽查,达到目的,结果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的设立是根据国家经济普查安排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县(市、区)统计局,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掌握我市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保证普查数据真实有效,为党和国家对经济进行调查研究,为国家政策提供决策参考,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绩效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开展了本单位的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9.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1.统计业务工作  

 2.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完成2019年统计日常业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通过统计项目建设,数据准确,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政府提供大数据,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开展统计业务工作项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拟定评价计划。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评价组根据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评价,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26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28671.2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级财政核拨项目资金128671.2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根据各部门的职能、任务和发展目标,,以项目为依据编制,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推进,完成了预算目标,支出效益明显。严格按照财政资金各管理办法管理使用项目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2019年统计日常业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通过统计项  目建设,数据准确,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政府提供大数据,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统计项目建设,数据准确,不断提高统计服务质量和效率,全力打造现代化服务型统计。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省统计局对数据质量满意,统计的测评满意度超过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的设立是根据加强统计工作要求,开展全市统计工作,完成全市统计数据汇总分析、指导各县区统计工作,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绩效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开展了本单位的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1.服务业统计工作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发[2014]63号)要求,保山市统计局于2015年开始开展了全市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收集整理了2014年、2015年一二三季度的部门服务业统计数据,今后将继续对每年全市部门服务业数据开展季报年报统计。此项工作在保山市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由下设于市统计局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拟定评价计划。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评价组根据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评价,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1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1503.1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级财政核拨项目资金51503.1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根据各部门的职能、任务和发展目标,,以项目为依据编制,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推进,完成了预算目标,支出效益明显。严格按照财政资金各管理办法管理使用项目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19年,保山市部门服务业统计继续执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发〔2014〕63号)配套下发的《保山市部门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试行)》,完成对31个部门的企业财务状况表、行政单位财务状况表、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表、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状况表季报、年报的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及相关信息、咨询、监督工作。2019年,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54户,规模以下服务业样本企业97户(其中有效样本72户,无效样本25户)。全年实地走访调研企业20户。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市统计局年内召开了规上服务业、规下服务业调查业务培训会,三新服务(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单位认定培训会。通过培训,提高了县级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统计项目建设,数据准确,不断提高统计服务质量和效率,全力打造现代化服务型统计。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省统计局对数据质量满意,统计的测评满意度超过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的设立是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发[2014]63号)要求,开展全市服务业统计,完成全市服务业汇总分析、指导各县区服务业工作,保障服务业数据统计不重不漏,数据真实准确。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绩效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开展了本单位的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1.规模以下工业等调查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与国家调查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方案》和《云南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关于云南省规模以下工业调查及相关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要求,我市自2018年调整优化了地方统计局和国家调查队部分业务分工、加强劳动力和“四下”企业调查,地方统计局承担了由原来国家调查队承担的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等7个调查项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拟定评价计划。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评价组根据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评价,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3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24861.91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级财政核拨项目资金5124861.91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根据各部门的职能、任务和发展目标,,以项目为依据编制,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推进,完成了预算目标,支出效益明显。严格按照财政资金各管理办法管理使用项目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19年,全市参加规下工业抽样调查的样本企业有67户,较2018年末的54户增加了13户,其中目录企业46户,非目录企业21户,非目录企业较2018年末的6户增加了15户,划转规上2户,转产1户。全市参加规下抽样调查的样本村22个,个体户524户。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19年,全市共开展对县区培训四次。2019年5月7日,召开了全市一季度工业数据联审视频会;8月28至29日,在腾冲召开了上半年数据联审暨四经普业务培训会;9月20日召开了全市规模以下工业抽样框整理业务培训视频会;12月25日至26日,举办了全市工业统计报表制度布置暨数据联审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了全市各级规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能力,为全市规下抽样调查工作和新一轮样本轮换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按时按质完成抽样框整理及样本轮换。2019年,保山市按国家及省要求与部署对全市2096户规下企业和954个村级单位进行了抽样调查新一轮样本框整理,组织全市各级顺利完成了样本轮换工作,共确定全市新一轮抽样调查样本企业88户,确定样本村26个,为2020年规下抽样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此期间积极开展实地调研和指导回访。2019年,市统计局多次到五县区开展规下抽样调查样本企业实地核查和回访,全市各级回访企业30 家,回访率达45 %,其中回访正常营业的有16家,停产和关闭的有13家。回访22个样本村,回访率达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省统计局对数据质量满意,统计的测评满意度超过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全市各级按照2019年回访企业29家,回访率达50%,其中回访正常营业的有15家,停产和关闭的有14家。回访18个样本村,回访率达82%。通过抽样调查推进了统计工作建设,不断提高统计服务质量和效率,全力打造现代化服务型统计。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绩效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开展了本单位的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统计局作为主管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①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管理全市经济社会宏观数据库。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预测、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依法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②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③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统一管理部门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的设立,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我局财政拨款经费收入6202866.82元,基本支出拨款5374648.26元,项目支出拨款828218.56元,财政拨款经费支出6202866.82元,基本支出5374648.26元,项目支出828218.56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实行部门预算是财政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推进依法理财的重要措施。实行部门预算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相适应的财政运行机制,实行依法理财,规范理财,提高财政工作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行部门预算是建立规范科学的预算管理制度,保证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合理的基础。实行部门预算就是将财政资金按部门和项目进行分配,把原来按功能划分的资金细划到部门和项目,把部门的各种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预算一经人大批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局长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主要包括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一是投入,主要评价项目立项程序的规范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绩效目标的明确性和资金到位情况等。二是过程,主要评价项目业务制度与、财务制度建设的健全性、执行的有效性、项目质量的可控性、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及财务监控的有效性等。三是产出,主要评价项目完成情况及完成率、质量达标情况及成本节约情况等。四是效果,主要评价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情况等。  

(3)自评组织过程  

一是成立保山市统计局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二是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编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市财政局。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绩效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尽量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安排好重点工作支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2)过程情况分析  

我局在经费支出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既考虑事业发展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实行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部门预算根据各部门的职能、任务和发展目标,以项目为依据编制,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推进,完成了预算目标,支出效益明显。  

(4)效果情况分析  

2019年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加强统计、机制完善、资金筹措、项目建设、队伍建设、督查问效等方面精准发力,统计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无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2019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在完善机制、资金筹措、项目建设、队伍建设、督查问效等方面精准发力,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管理制度规范完善,具体措施可行,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促进了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性,总体评价等级为优。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律法规,抓好项目实施和绩效评价的前提;二是领导重视是抓好项目实施和绩效评价的核心;三是工作人员细心负责是抓好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价的关键。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1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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